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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阳初“课程号”开通及卖课入驻协议》和《管理规范》

2022-06-22 10:40







艳阳初“课程号”开通及卖课入驻协议



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艳阳初平台客服渠道进行询问,艳阳初平台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艳阳初平台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第一条:立约目的



为了规范艳阳初平台渠道经营秩序,明确课程提供机构、各类课程号主(卖课人)及艳阳初平台的权利义务,保障各方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艳阳初平台用户服务协议》、《艳阳初平台机构/教师入驻协议》的有关内容拟定本协议。







第二条:签约主体



本协议由武汉艳阳初科技有限公司、艳阳初平台(以下统称“艳阳初”)与申请成为课程号主(卖课人)的艳阳初会员【以下简称“课程号主(卖课人)”或“您”】签署。







第三条:协议生效和适用范围

3.1、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与艳阳初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本协议自您的申请获得艳阳初审核通过之时起生效。







3.2、课程号主(卖课人)的申请在获得艳阳初审核通过后,在本协议有效期间,课程号主(卖课人)于艳阳初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第四条:申请课程号主(卖课人)资格的条件和艳阳初审核流程

4.1、您申请艳阳初课程号主(卖课人)须满足课程号主(卖课人)入驻条件,并通过申请页面提交申请。艳阳初将基于对课程号主(卖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的审核对您的申请进行评定。







4.2、如果您的申请通过艳阳初审核的,您可在卖课中心或所在的机构中心里,按照课程提供单位机构(个人机构)授权范围内推广和宣传相关课程信息。







第五条:艳阳初平台课程号主(卖课人)的权利和义务



5.1、课程号主(卖课人)在艳阳初平台开展的经营活动中应遵循诚实守信原则,遵纪守法、本着保障艳阳初及课程提供单位机构(个人机构)声誉、提高服务品质,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课程和服务,快速、高效的处理交易纠纷。课程号主(卖课人)应遵守《艳阳初平台关于课程号主(卖课人)的管理规范》。





5.2、课程号主(卖课人)发布的课程信息作为课程号主(卖课人)与消费者之间的约定,应该遵守课程提供单位机构(个人机构)关于课程安排的相关约定。课程号主(卖课人)与课程提供单位机构(个人机构)之间的任何约定都不得对抗本协议以及艳阳初相关规则。





5.3、在向消费者销售及供应课程过程中,课程号主(卖课人)需遵守以下规定:





5.3.1、课程号主(卖课人)必须履行对消费者的承诺。如果课程号主(卖课人)与课程提供单位机构(个人机构)之间的约定不清或不能覆盖课程号主(卖课人)对消费者的销售承诺,风险由课程号主(卖课人)自行承担;





5.3.2、课程号主(卖课人)承诺:销售课程所产生的销售订单均由艳阳初卖课中心或合作的课程提供单位机构(个人机构)提供,以保证课程品质;





5.3.3、课程号主(卖课人)有义务反馈消费者的学习效果和学习体验,有义务接受课程提供商的相关业务培训,有义务宣传课程提供商和平台的品牌,并做好续费和开拓市场的工作。





5.4、课程号主(卖课人)需遵守与艳阳初卖课中心或课程提供单位机构(个人机构)的约定进行销售行为。





5.5、课程号主(卖课人)与艳阳初卖课中心或课程提供单位机构(个人机构)有权自行协商解除双方的渠道合作关系。如课程号主(卖课人)违反艳阳初规则受到艳阳初处罚,则艳阳初或课程提供单位机构(个人机构)有权立即解除与课程号主(卖课人)的合作关系。但合作关系解除前双方已确定的权利、业务关系不受合作关系终止的影响。





5.6、艳阳初卖课中心或课程提供单位机构(个人机构)承诺其提供课程均为优质课程,由于课程难易程度和学生的学习成绩分级而存在的匹配问题,课程号主(卖课人)应该积极帮助消费者正确选择课程,以及在课程不匹配的情况下正确调整课程的相关协调工作。





5.7、课程号主(卖课人)承诺:课程号主(卖课人)不侵犯消费者自由买卖和遵循艳阳初卖课中心或课程提供单位机构(个人机构)退费规则下的退费权利。





5.8、课程提供单位机构(个人机构)与课程号主(卖课人)的招募规定,不得对抗课程号主(卖课人)按照本协议应向消费者承担责任的约定,也不得违反《艳阳初平台用户服务协议》、《艳阳初平台机构/教师入驻协议》和《艳阳初平台关于课程号主(卖课人)的管理规范》的规定内容。





5.9、课程号主(卖课人)按照《艳阳初平台用户服务协议》、《艳阳初平台机构/教师入驻协议》和《艳阳初关于课程号主(卖课人)的管理规范》等规则、本协议的约定向消费者承担其应承担的责任,如属课程提供单位机构(个人机构)原因导致,则课程号主(卖课人)在承担以上责任后可向课程提供单位机构(个人机构)追偿。







5.10、课程号主(卖课人)未依照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艳阳初有权依照本协议、《艳阳初平台用户服务协议》、《艳阳初平台机构/教师入驻协议》和《艳阳初关于课程号主(卖课人)的管理规范》等规则对课程号主(卖课人)进行相应处罚。







第六条:退出服务和终止

6.1、一旦课程号主(卖课人)不再符合申请条件或违反本协议、《艳阳初平台用户服务协议》、《艳阳初平台机构/教师入驻协议》和《艳阳初平台关于课程号主(卖课人)的管理规范》规定内容的,则艳阳初有权将课程号主(卖课人)清退出艳阳初卖课平台。








6.2、本协议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情形时终止:








6.2.1、课程号主(卖课人)按《艳阳初平台关于课程号主(卖课人)的管理规范》的规定退出或被清退出艳阳初渠道平台;








6.2.2、如课程号主(卖课人)在线签署的《艳阳初平台用户服务协议》、《艳阳初平台机构/教师入驻协议》、《艳阳初平台关于课程号主(卖课人)的管理规范》因任何原因终止,则本协议将同时终止;





6.2.3、本协议及《艳阳初平台关于课程号主(卖课人)的管理规范》调整时,课程号主(卖课人)明示并通知艳阳初不愿接受新的协议内容,则本协议自艳阳初收到课程号主(卖课人)通知之日起终止;







6.2.4、艳阳初有权根据课程号主(卖课人)经营情况单方通知课程号主(卖课人)终止本协议;







6.2.5、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6.3、本协议终止后课程号主(卖课人)无权继续经营卖课中心或课程提供单位机构(个人机构)提供的课程,但本协议终止前已经发生的交易,课程号主(卖课人)仍需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本协议终止后,课程号主(卖课人)签署的《消费者保障服务协议》仍在有效期的,课程号主(卖课人)仍应依照该《消费者保障服务协议》的约定向消费者提供消费者保障服务。







第七条:艳阳初的权利和义务



7.1、艳阳初根据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及相关协议的约定向课程号主(卖课人)提供信息及数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课程信息发布、订单及渠道单管理)服务。








7.2、艳阳初及艳阳初卖课中心并不作为课程提供单位机构(个人机构)提供课程信息及课程服务,也不作为课程号主(卖课人)直接销售供应商的课程,课程提供单位机构(个人机构)与课程号主(卖课人)由于渠道或平台上的有关行为而可能产生的纠纷,艳阳初不承担任何责任,但艳阳初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帮助信息以促进纠纷的解决。








7.3、因网上平台的特殊性,艳阳初没有义务对所有课程号主(卖课人)的信息、所有的交易行为以及有关的其它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但如存在下列情况:








7.3.1、用户或其它第三方通知艳阳初,认为某个具体课程号主(卖课人)或具体交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








7.3.2、用户或其它第三方向艳阳初告知课程号主(卖课人)或具体交易事项有违法或不当行为的; 艳阳初以普通非专业交易者的知识水平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判别,可以明显认为这些内容或行为具有违法或不当性质的,艳阳初有权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保留或删除相关信息或继续、停止对该用户提供服务。








7.4、艳阳初有权对课程号主(卖课人)的基本信息、课程信息及交易信息进行查阅,发现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均有权向课程号主(卖课人)发出询问及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作出删除等处理。







7.5、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课程号主(卖课人)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艳阳初有足够事实依据可以认定课程号主(卖课人)存在违法或违反协议行为的,艳阳初有权在艳阳初平台上公布课程号主(卖课人)的违法和/或违规行为。







第八条:其他约定



8.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因艳阳初与课程号主(卖课人)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艳阳初和课程号主(卖课人)同意由艳阳初住所地法院管辖审理双方的纠纷或争议。








8.2、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件及所有艳阳初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艳阳初规则、经营规范等文件。这些文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8.3、艳阳初有权以修改、更新等方式不时调整本协议和相关规则的内容,相关内容将公布于艳阳初网站上或以其他方式通知课程号主(卖课人)。除非您明示并通知艳阳初不愿接受调整后的内容,否则调整后的内容将于公布之日或通知另行指定的日期开始生效。











艳阳初平台



关于课程号主(卖课人)的管理规范



欢迎您成为艳阳初平台的课程号主(卖课人)!





为使用和规范艳阳初平台课程号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规则,包括其他相关规则和要求。





若您对本协议的条款全部或部分有异议的,请不要继续后面的操作。若您有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行为时,艳阳初有权依照违反情况,随时单方限制、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并有权追究您的相关责任。







一、定义



1、注册用户:在艳阳初平台依据《艳阳初平台用户服务协议》注册,成功成为艳阳初平台用户的个人。








2、课程号主(卖课人)以下可能简称“您”:自愿加入并在艳阳初平台卖课中心,注册成为课程号主(卖课人)。








3、法律关系:平台课程号主(卖课人)仅负责提供课程(产品)渠道推广服务,其推广渠道的最终结果由平台监管,由课程(产品)提供单位机构(个人机构)承受,平台以佣金奖励及积分、优惠等形式对课程号主(卖课人)进行兑换支付,本协议无意建立也没有创立任何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








4、合作形式:课程号主(卖课人)负责艳阳初卖课中心的课程推广和销售,以及其他相关业务的推广,艳阳初平台依据课程提供单位设定的佣金,为课程号主(卖课人)的业绩支付相应的佣金。





5、推广渠道:课程号主(卖课人)推广课程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网络渠道、线下渠道或方式。








6、艳阳初平台为课程号主(卖课人)提供了明确的各类佣金。








7、各类佣金中包含艳阳初平台技术资源服务费(平台费率或平台佣金);如需依法缴纳相关税费的,艳阳初平台将依法代扣代缴有关税费并提供发票。







二、双方权利义务:



1、课程号主(卖课人)应向艳阳初平台提交合伙申请,并按照艳阳初平台的要求提供相关的申请文件。艳阳初平台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批准该申请。

推广渠道内含有下列内容的网站、机构、个人不能作为合作对象:



(1)宣扬色情、暴力、基于种族、性、宗教信仰、国籍、残疾、性倾向或年龄的歧视;



(2)宣扬任何非法的、有害的、威胁性的、诽谤的、骚扰的或其他易引起反感的行为;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



(4)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



(5)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行为;



(6)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7)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行为;



(8)恶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的行为;



(9)域名与艳阳初平台相类似,包括但不限于近似、变异、拼错等;



(10)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2、课程号主(卖课人)必须按照艳阳初平台的要求如实、准确、详细地填写申请审核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机构营业信息)、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邮箱等,如有任何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艳阳初平台有权拒绝结算销售佣金,直至取消其课程号主(卖课人)的资格。艳阳初平台有权要求课程号主(卖课人)赔偿任何其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3、艳阳初平台授权认证课程号主(卖课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仅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使用艳阳初平台的Logo、图片、文案、商标等(以下简称“推广素材”),课程号主(卖课人)应确保对上述素材在本协议项下目的合理使用,且保证其推广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课程号主(卖课人)自行承担,与艳阳初平台无涉,造成艳阳初平台损失的,课程号主(卖课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课程号主(卖课人)声明与保证,其具有订立并履行本协议所应具备的一切资质与能力,并且符合艳阳初平台所要求的作为艳阳初平台课程号主(卖课人)的资格。








5、课程号主(卖课人)在参与营销推广活动获取优惠权益的过程中,如存在违背信用原则的行为或以获得的优惠进行盈利或非法获利的行为,课程号主(卖课人)将无法获得销售佣金等相关优惠权益。艳阳初平台将取消课程号主(卖课人)的资格,并有权要求课程号主(卖课人)返还其已收到的销售佣金及撤销所有已发放的未提现的销售佣金。同时,由此给艳阳初平台带来的各种损失,艳阳初平台均有权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如下:

(1)通过不正当手段或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式参与推广营销的,如通过与其他用户窜通或利用机器等方式进行作弊、通过虚假身份进参与活动等扰乱活动秩序的行为;

(2)通过不正当手段或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发布与艳阳初平台的虚假关系或误导的信息或者容许该虚假或误导的信息的存在的行为;

(3)利用平台进行非法传播、或作出任何损害艳阳初平台声誉、商誉的行为;

(4)通过任何方式进行流量劫持;

(5)采取其他违反规定的方式推广的。








6、艳阳初平台有权确定并不时修订合作的具体方式,如有变动,需要提前明示告知,课程号主(卖课人)有权选择拒绝并退出。艳阳初平台并有权随时对课程号主(卖课人)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7、艳阳初平台将向课程号主(卖课人)提供必要的信息及其他便利,适当给与相关必要的操作权限以使得课程号主(卖课人)可以方便地使用艳阳初平台的链接。








8、课程号主(卖课人)可以在自己合伙账户里对自己的业绩和结帐情况进行查询和结算。





9、艳阳初平台将独自处理和监管所有(包括因联盟合作、入驻机构所产生的)购买艳阳初平台课程及服务的订单。课程号主(卖课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干涉艳阳初平台的正常经营行为。








10、通过课程号主(卖课人)推广购买艳阳初平台上所有课程或服务的顾客即为艳阳初平台的用户,该用户的注册信息以及购买课程或服务的信息为艳阳初平台所有。课程号主(卖课人)无权使用、披露或要求艳阳初平台披露用户信息。







三、合作收益:



1、经课程号主(卖课人)和课程提供商双方的核算,对推广业绩统计结算无异议的,提交艳阳初平台,按课程号主(卖课人)每笔订单的净销售额,由平台审批和监管,从课程提供商在平台监管的账户中,支付课程号主(卖课人)约定的佣金或同等价值的现金抵扣优惠券;若对推广业绩统计结算存在质疑的,课程号主(卖课人)与课程提供商协商不一致情况下,有权要求艳阳初平台依据相关规则进行裁判,艳阳初平台也可以提供相关数据及对账的便利与合作,协助课程号主(卖课人)和课程供应商进行数据统计核实,数据以艳阳初平台后台统计为准。








2、购买订单是由课程号主(卖课人)的推广链接所引致或者产生,艳阳初平台后台和推广课程号主(卖课人)的管理账户有提示和记录。若一个用户有多个课程号主(卖课人)推广的,以其购买的实际链接为有效订单,发生的佣金将计入实际购买链接的推广课程号主(卖课人)的账户。如,课程号主(卖课人)A、B都跟用户发送课程推广链接,若用户使用课程号主(卖课人)B的推广链接购买推广课程并完成订单的,实际佣金将计入到课程号主(卖课人)B。







四、佣金结算及支付的方式



1、艳阳初平台以与课程提供单位的结算时间及节点为周期向课程号主(卖课人)支付佣金,如课程号主(卖课人)为公司、机构或其他组织的,其必须提供发票(内容:服务费),艳阳初平台在收到等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向课程号主(卖课人)结算;如课程号主(卖课人)为个人会员,则由艳阳初平台代扣代缴有关税费后向课程号主(卖课人)进行结算。








2、以学期为结算节点课程的结算周期为课程结束时间后一周起,平台将每一笔订单进行清算统计,实际结算数据经双方核实无异议后,以“结算佣金=课程佣金-平台技术资源服务费(平台佣金)-税费“的方式进行结算。结算周期内出现用户全额退费的,该笔属于无效订单,不进行结算;结算周期内出现用户差额退费的,以“销售佣金=实际收费部分*销售佣金比率“的方式计算后再按照结算规则进行结算。








3、平台佣金标准请阅读《艳阳初平台入驻机构收费细则》的有关规定。








4、课程号主(卖课人)结算时,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银行账号、或支付宝、微信结算账号。若因课程号主(卖课人)提供的账号有异议的,艳阳初平台有权拒绝决算;若因课程号主(卖课人)提供的账号瑕疵导致的结算出现非正常状况的,由提供账号的课程号主(卖课人)自行负责,平台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违约责任



协议双方有义务严格执行上述条款,如有一方随意违背本协议或未能按协议规定履行的,由该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守约方为此遭受的一切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六、协议效力及变更



艳阳初平台可以根据推广营销的实际开展情况对具体课程活动规则进行变动或调整,相关的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营销活动的页面,公布后依法有效。若平台要求终止本协议,应提前10天以电子邮件方式或官网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课程号主(卖课人),并在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下一个付款日支付应付未付款项。课程号主(卖课人)若终止本协议,应提前10天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艳阳初平台,已发生的费用艳阳初平台需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结算。







七、反舞弊条款:



1、课程号主(卖课人)保证不向艳阳初平台及与本合作有关的任何第三方的雇员或管理、工作人员,直接或间接,在账外暗中支付任何奖励、佣金或给予回扣,或者提供任何礼品或款待,亦不向艳阳初平台及与本合作有关的任何第三方雇员或管理、工作人员就上述事项达成任何安排,但是按照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合作礼品的除外。







2、其它实质舞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双方权利义务部分约定的行为。








3、如课程号主(卖课人)发现任何商业贿赂行为,可向艳阳初平台举报。








4、若课程号主(卖课人)违反了本条规定,则视为严重违约。艳阳初平台有权以邮件、电话等形式通知课程号主(卖课人)单方终止本协议,同时保留依法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课程号主(卖课人)应承担由此给艳阳初平台带来的直接损失。








八、其它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因艳阳初与课程号主(卖课人)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艳阳初和课程号主(卖课人)同意由艳阳初住所地法院管辖审理双方的纠纷或争议。








2、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灾害事件、活动或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要停止或调整的、活动遭受严重网络攻击或因系统故障需要暂停的)造成的损失,平台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张免责。如果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执行,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3、本协议自课程号主(卖课人)确认注册艳阳初平台账号,点击申请“我要卖课“,阅读同意并确认本协议;待提交审核信息通过后开始生效。








4、艳阳初平台可能不断发布的关于本服务的其他相关协议、规则等内容均为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点击确认或使用本协议下任何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及上述内容的约束。艳阳初平台有权在必要时单方修改本协议或上述内容,相关内容变更后,如果您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接受修改后的相关内容。如果您不接受修改后的相关内容,应当停止使用相关服务。








如果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出现上述条款中未明确约定之事宜,以艳阳初平台的官方解释或通告为准,并作为本协议附件。所有本协议的附件均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本协议双方均具有约束力。